一、求一篇军婚文的名字
重生农家媳 女主:江敏
二、多求几部好看的军婚小说
《闪来的军婚》
《找个消防员结婚》
《警嫂之红樱桃》
《嗨,我们到公园看猴子去吧!》
《爱如风花开》
《我要我们在一起》
《非你不嫁》
《军港之夜》
《像小言一样生活》
《中尉和空姐的一个月爱情》
《重生小媳妇》
《重生之军嫂》
《我不想热血》
《在A大队混日子的岁月》
《嫁给袁朗》
《纵是骑马倚斜桥》
《我的高官爱人》
《你好,中校先生》
《五更转》
《狐狸的秘密》
《爱情是糖,甜到忧伤》
三、什么是军婚呢?军婚是如何规定的呢?
军婚的概念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1、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2、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3、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
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
四、怎么才能离军婚?
为了保护军人的婚姻,《婚姻法》第三十三条作出了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经过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所谓“军方一方有重大过错”,主要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五、什么是军婚?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六、什么是军婚呢?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