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表演艺术和戏剧、电影表演艺术在创作任务的要求上应该说基本上是共同的。那末,电视表演艺术的特点是否与戏剧、电影表演艺术有着相同之处呢?它们之间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呢?电视表演艺术与戏剧、电影表演艺术在其最主要的特点上应该说与戏剧、电影表演艺术是完全相同的。这一特点就是它们都是一种“化身成角色”的艺术。
前面已经谈到无论是戏剧、电影还是电视表演艺术的创作任务都是要创造出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并使之具有审美的价值。而这一创作任务的完成则只能是通过演员自己粉墨登场,通过自己现身说法,设身处地去扮演角色,最终达到“化身成角色”这样一个途径来达到。 “化身成角色”之所以成为戏剧、电影和电视表演艺术的最为主要的特点,是由于它指出了戏剧、电影和电视表演中所要解决的最主要的矛盾:即演员是以其自身为载体,使之变为剧本中之人物,表现出另一种性格,成为另一个人物,最终以此为媒体,使观众从中领会其审美之价值。
我国的戏曲表演艺术家对于演员创造的特点有一句十分精辟的艺诀。这句艺诀就是:“是我非我,我是我,我亦非我;装谁像谁,谁装谁,谁就像谁。”从这句艺诀中,它论述到了“是我”——演员在进行创造,而所创造出来的角色,则已经是“非我”了,而所谓“非我”也就是说化身成为角色了。虽然作为角色的载体的我还是我,但他已经成为角色,而并非原来的演员的“我”了。另一方面,它又从演员的创作任务角度提出要“装谁像谁”,无论谁扮演角色,都应该达到“神情毕肖”的境界,也就是要达到“进入角色”,“把自己和所扮演的人物融为一体”,并且把他“再体现”出来,达到“装谁就像谁”的程度。从这一幅对联似的艺诀中,我们可以看出:它把表演艺术是由演员来扮演角色,而最终必须是化身成为角色的这一特点十分辩证地表述了出来。
由于戏剧、电影、电视表演艺术都具有由演员来扮演角色,并且要“化身成角色”这样一个主要的特点,因此也就必然出现在戏剧、电影和电视表演艺术中相同的另一个特点, 即演员在创作中是运用自己的身体和心灵来现身说法,在自己的身上塑造出艺术的人物形象这样一个创作特点。
电视表演和戏剧、电影表演一样,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的创作永远是在虚构与假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尽管电视剧在摄制的过程中和电影一样可以更多的在真实的环境中进行拍摄,但它也不可能完全是真实的。例如:即使在真实的环境中拍摄战争场面,用的也不可能是真枪实弹;而雨中的场面,则往往是得用洒水车来完成。何况电视剧的拍摄也不可能完全离开摄影棚里的虚假的布景。在一些室内连续剧的拍摄中就更是如此。而更为主要的是无论戏剧、电影还是电视剧中的戏剧情境则完全是虚构的,演员就必须要能够把这种虚构变为令人可信的真实。演员之间明明是同事,但在假定的情境之中则可能成为父子、兄弟、姐妹、夫妻、君臣、仇敌、情侣等等。还有那生生死死、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的虚构的故事情节,都需要演员把它创造成为艺术的真实。因此,电视表演和戏剧、电影表演一样可以说都是一种“弄假成真”的艺术。这就要求演员要能够“以假当真”,“假戏真做”。只有这样才能使观众信以为真。
然而在电视表演中,有些特点则与戏剧表演不同而与电影表演相似。它们与戏剧表演不同之处首先是电视和电影演员与戏剧演员在艺术创作整体中的地位与作用有着不同之处。在戏剧中,演员可以说是中心,戏剧演员的表演是艺术创造整体的完成。在戏剧演出中,导演的构思主要是通过演员的表演来实现,所以在演剧艺术的创作中,往往会听到“导演应该死在演员的创造之中”这样一句话。舞台美术等艺术部门的创造,尽管在当代的演剧艺术中独立的表现某种蕴涵的成分越来越大,但仍然不能离开为演员的表演创作服务这一前提。在舞台上,只要大幕一拉开,演员就成为一个演出的主宰,演员表演的优劣,往往就决定了一个戏的成败。所以人们也就把戏剧称之为“演员的艺术”。演员因此也就成为戏剧演出的中心。
电视和电影的艺术创作则与戏剧有所不同,它们却是以导演为中心,因此人们称它是“导演的艺术”。由于一部电视剧或者是一部影片的完成是靠整体的屏幕或银幕造型,演员的表演只是这整体的屏幕或银幕造型中的一个元素。导演在进行创作的构思和体现自己的构思时,就不能只是“死在演员的创造之中”,他所要考虑的必须是整体的屏幕或银幕造型。
电视与电影表演与戏剧表演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审美意识上的差异。不同的艺术品类自然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美学素质。在戏剧表演中,演员追求的是舞台表演美,而电视与电影表演中演员追求的则是画面造型之中的镜头美。
突破舞台局限的首要因素是摄像机和摄影机,由此而产生了它的纪实的特性,以及蒙太奇、再造时空和运动的画面。摄像机和摄影机是屏幕和银幕造型中极为重要的元素,具有一种独特的创造力,它们的参与就成为电视和电影表演美学中必须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时由于考虑到与观众的距离,不可避免的要有适当的夸张甚至是变形,例如京剧的表演就因为最初是在野外的台子上演出而逐渐形成它的不仅在表演上,而且在服装与化装上都十分张、并以变形的方式来表现生活的特征。话剧表演比起京剧表演来说虽然已经接近生活了,但是由于是在剧场中演出,考虑到观众的欣赏要求,无论是在声音、语言、形体和表情上仍然有一定程度的夸张成分。有时一些十分夸张和变形的动作,如慢动作等,都需要自己去完成。而这些特点运用得充分、得当恰恰就
构成了戏剧演员表演上的舞台美。
而在电视剧和电影的拍摄中,摄像机与摄影机则突破了舞台的封闭性与观众固定的视角,可以从各个角度去拍摄演员的表演。它不仅可以把演员放在极远的背景上,也可以非常近距离把演员的某——部位如面部、眼睛、手和脚等拍成特写。由于摄像机与摄影机诚实地记录下镜头前的一切,所以它也就会无情地暴露出缺陷,能够识别出年龄,使一切虚假的东西都一览无余。但是,另一方面,摄像机和摄影机也可以制造出骗局。例如可以选择适当的方位和角度来美化或丑化被拍摄的人与物体;利用光学镜头的不同性能
和胶片感光乳剂的化学性质,可以使被摄的物体变形;演员正常的行走或跑动,经过加工,可以变成快速的动作或是慢动作。因此,电视演员与电影演员一样,要去适应摄像机的独特的创造功能,掌握在摄像机前表演的特殊要求,创造出符合电视审美要求的屏幕形象。
电视、电影表演和戏剧表演在审美意识上的差异,决定了电视与电影演员必须要学会与摄像机或摄影机合作。特别是摄像机与摄影机的纪实的特性,要求演员应该是通过酷似生活中的自然形态的表演最终达到化身成为角色。同时又要时时考虑到摄像机与摄影机的特殊的创造功能,适应它、并且尽可能地去利用它,使自己的表演在屏幕造型或银幕造型时能够展现出一种“镜头美”。
另一方面,戏剧、电影和电视作为综合艺术虽然都必然是集体的创作,都需要在整体协调的创作中才能完成。但是,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进行表演时相对地来说具有一种独立性和自主性。一个戏一经排演完成,搬上舞台,演员完全是独立自主地在舞台上进行表演。而电视与电影演员就不可能完全如此。电视与电影表演最终的完成是在剪辑台和音画合成阶段。演员在前期所拍摄的镜头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是给导演的屏幕和银幕形象的创造提供了原始的资料。导演和剪辑师则还要对这些材料进行加工、修正、升华,最终创
造出完整的屏幕或银幕形象。有时演员本人十分满意的镜头可能被剪去了,而有些原来看来并不十分精彩的场面,经过导演与剪辑师的创造性的加工、修改,反而十分出色。即使在多机拍摄、同期录音的电视剧的拍摄中,演员的表演的完成实际上仍然掌握在导播的导演的切换之中,最后也还是要经过导演与剪辑师的加工与创造。因此,在电视表演中,演员不可不注意自己的表演在电视和电影这一综合艺术中的区别与戏剧演出的创作中的特殊性。
此外,由于电视、电影的制作过程与戏剧的创作过程有着明显的不同,也造成了电视表演与电影表演上的另一个特点:即电视表演就不像戏剧表演那样在创作中有连续性。戏剧演员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表演他的角色。在戏剧演出中演员可以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按照剧情发展的顺序来创造自己的角色,在这个顺序之中努力使人物性格的发展连贯、有层次、有起伏而且前后和谐统一。但是,在电视和电影表演中,由于受到时间、地点、气候、经济条件等种种因素的限制,拍摄不可能是按照故事情节的顺序来进行的。例如:人物50年前和50年后的戏由于是在同一个外景地,往往就会安排在同一个时间里拍摄。而在戏里虽然是三两分钟之后发生的事,但是由于场景在不同的地方,就可能要停一段时间才能拍摄。电视与电影在制作过程中的这种特点,就必然使演员的创作无法连续进行。
还有,这种不连续性还表现在电视和电影演员必须是在短暂的、独立的时间单位中进行表演,而不像戏剧表演那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不用间断地塑造他的角色。在电视剧拍摄中,一个场面或一个镜头最长的也不过十来分钟,最短的甚至只有几十秒钟。但是拍摄的时间往往可能需要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天的时间。每一个镜头拍摄之前都要设置机位,布光照明,把一切保证拍摄成功的技术要求都准备好之后,才可能开始拍摄。但是只要摄像机一开动,演员就要能够马上进入角色,把这几十秒钟或者是几分钟的戏真实生动地表演出来,并且还要做到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如果在拍摄这一镜头时出现了技术性的故障,就需要演员重新拍摄这一镜头。有时可能要多次在等待之后反复地来拍摄同一个镜头。这种拍摄的无连续性,就要求演员在表演中充满了即兴性,能够迅速、准确地进人人物的规定情境,把握住人物感觉和分寸,这样才能使人物形象前后衔接,思想连贯。
目前,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只演戏剧或者是只演电影或电视的演员了。一个真正的好的演员,应该也既可以演好戏剧,也可以演好电影与电视剧。要想做到这样,他就应该了解戏剧、电影和电视表演的这些异同之处,使自己适应它们的特点,创造出准确、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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