酰肼详细资料大全
酰肼,caprylic hydrazide,一类结构通式为RCONHNHR l 的化合物。式中,R为脂烃基或芳烃基,R1为氢、脂烃基、芳烃基、酰基等。如乙酰肼、苯磺酰肼等。
基本介绍
中文名 :酰肼 外文名 :caprylic hydrazide CAS NO. :6304-39-8 EINECS :228-612-5 基本简介,辛酰肼,编号系统,物性数据,毒理学数据,生态学数据,分子结构数据,计算化学数据,性质与稳定性,贮存方法,用途,风险术语, 基本简介 中文名称:酰肼 英文名称:caprylic hydrazide 一类结构通式为RCONHNHR 1 或RSO 2 NHNHR 1 的化合物,前者统称为酰肼,后者为 磺酰肼 (sulfonyl-hydrazide)。式中,R为脂烃基或芳烃基,R1为氢、脂烃基、芳烃基、酰基等。如乙酰肼CH 3 CONHNH 2 、苯磺酰肼C 6 H 5 SO 2 NHNH 2 、N,N'-二乙酰肼CH 3 CONHNHCOCH 3 等。通常用羧酸、羧酸酯、酰卤、酸酐、磺酰卤等分别与肼或烃基取代肼反应制取。用作有机合成试剂,有的用作药物(如异烟肼)。羧酸及其衍生物与肼或者烃基取代肼反应生成含有R 1 CONHNHR 2 基团的化合物称为酰肼。 辛酰肼 编号系统 CAS号:6304-39-8 MDL号:MFCD00011588 EINECS号:228-612-5 BRN号:1757322 PubChem号:24852995 物性数据 性状:白色小片状结晶 熔点(ºC):90 毒理学数据 主要的 *** 性影响: 在皮肤上面: *** 皮肤和黏膜 在眼睛上面: *** 的影响 致敏作用:没有已知的敏化现象 生态学数据 对水少是稍微危害的,不要让未稀释或大量的产品接触地下水、水道或污水系统; 若无 *** 许可,勿将材料排入周围环境。 分子结构数据 1、摩尔折射率:46.27 2、摩尔体积(m 3 /mol):170.2 3、等张比容(90.2K):412.4 4、表面张力(dyne/cm):34.4 5、极化率(10 -24 cm 3 ):18.34 计算化学数据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2 3.氢键受体数量:2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6 5.互变异构体数量:2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55.1 7.重原子数量:11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104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性质与稳定性 常温常压下稳定,白色小片状结晶。 贮存方法 避光,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用途 有机合成原料。 风险术语 R22Harmful if swallowed. 吞食有害。
生态毒理学与环境毒理学的研究对象一致吗
随着1950年代以来,环境污染事件,尤其是八大公害事件的发生,引起人们对一些环境化学物如汞、镉和二氧化硫(SO2)等对健康危害的关注。但是大多数科学家仍然没有充分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环境化学污染物的危害只停留在局部的、个别化学物对人体中毒作用的研究和预防阶段,对环境污染及其危害还没有足够地认识。由此可知,1950年代是环境毒理学产生的萌芽期。美国Rachel
Carson的著作《寂静的春天》(The Silent
Spring)的出版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广泛性及环境污染物对人群和生态环境危害的严重性。这期间,医学和生物学家对杀虫剂、重金属等环境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危害野生生物的问题开始进行大量研究。1966年,美国国家健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NIH)成立了环境健康科学研究室(Division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Sciences)并于3年后独立成所(NIEHS)。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在1968年成立了环境毒理学系。由此可知,环境毒理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产生于1960年代。从上述环境毒理学早期研究内容及其产生根源可知,环境毒理学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把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对野生生物、生态环境的影响绑在了一起,均作为该学科的研究范畴。可以说,环境毒理学一开始就把生态毒理学涵盖于自己的领域之中,使这两个学科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导致时至今日仍然有人把生态毒理学研究论文和成果归属于环境毒理学的范畴,或者相反。
尽管萨豪特(Truhaut
R)在1969年提出了生态毒理学这一术语及其内涵,国际环境安全学会于1975年9月成立了国际生态毒理学和环境安全协会(ISEES),1977年学术刊物《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生态毒理学和环境安全)创刊[2,5-6
]。但是,由于这两个学科发展的历史渊源太深了,生态毒理学的内容一直被包括在环境毒理学的著作和教科书中。例如,在Cockerham and
Shane的《基础环境毒理学》(1994)一书把生态毒理学导论和原理作为该书的开篇之章,把野生生物毒理学、外源化学物对河口生态系统的危害等作为环境毒理学的分支学科。
起初,我们在《环境毒理学》[2]一书中也把生态毒理学囊括于环境毒理学之中,认为:“环境毒理学是研究环境污染物,特别是化学污染物对生物有机体,尤其是对人体的损害作用及其机理的科学。环境毒理学的任务不仅要研究环境污染物对生物个体的损害作用,而且要研究对生物群体、生态系统、甚至特定环境下的整个生物社会的损害作用及其防治对策。生态毒理学是环境毒理学的一部分,也是生态学的分支学科”。随着对生态毒理学研究范畴的进一步研究,三年后出版的《环境毒理学基础》[3]考虑到生态毒理学除了研究环境污染物的作用之外,还应当研究环境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毒物对生态系统的作用,并提出环境生态毒理学概念,认为只有环境生态毒理学才是环境毒理学的一部分。于是在这一阶段,作为环境毒理学分支学科的大气环境毒理学也把大气污染物对所有生物的损伤作用作为其研究范畴[2-3]。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生态毒理学著作[7,8]认为,生态毒理学是研究有毒物质引起生态系统损伤、破坏、甚至消亡的科学,不仅研究环境污染物对非哺乳类生物可能产生的影响,而且要研究对哺乳类动物包括人类的影响。有的还以生态毒理学是研究生物(包括人类在内)群体的,而环境毒理学是研究人体个体的说法来区分这两个学科。更有的学者认为,这两个术语的定义正在趋于一致,把二者合而为一[9-10].
自2000年以来,我国环境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的教学和科研的发展非常迅速,《生态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概论》、《生态毒理学原理与方法》等三本生态毒理学专著相继出版[5-6,11],同时,教育部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议在生态学本科专业开设生态毒理学课程。继之,2005年,教育部审核批准山西大学孟紫强编著《生态毒理学》以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书于2009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成为国内第一本生态毒理学大学教材[12]。学科发展的新形势,迫使对这两门学科的定义、研究范畴和教学目的和内容等科学问题深入研究和重新审度[4,12-13]。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对这两门学科概念的进一步研究,我们认为,依靠研究对象的数量是“个体”或是“群体”并不能区分这两门学科的差异,因为环境毒理学所进行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生态毒理学所进行的生态或生物调查都是以群体为研究对象和目标的;而生态毒理学对珍稀动物个体研究的价值观并不逊于环境毒理学对人群中个体研究的重要性。个体生态学(autecology,individual
ecology)就是以个体生物为研究对象,研究个体生物与环境的关系,特别是生物体对环境的适应规律的科学。与此相联系,个体生态毒理学也将脱颖而出。此外,虽然人类的生存对生态环境的依赖远远不如野生生物那样密切,但是人类的健康与其生态环境也不可分割,环境毒理学也一直把污染物在生态系统中的转化如生物富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包括于其中。更重要的是,个体是寓于群体之中,而群体是由个体所组成的,二者是辨证统一的,毒物也是通过对个体的直接损伤而导致对群体或生态系统的危害的[4,12-13]。因此,二者最大的区别是研究对象的质的差异,而不是量上的不同,环境毒理学是以研究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为主,而生态毒理学是以研究污染物对非人类生物的影响为主;但由于人类和非人类生物都同时生活在同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或生物圈中,彼此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流必不可少,所以这两个学科的研究领域有时难免有发生重叠的可能性。由此,我们将两个学科定义为:环境毒理学是研究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和人群及相关生物的损害作用及其规律的科学,生态毒理学是研究物理、化学及生物因素特别是环境污染物对非人类生物及其生态系统的损害作用及其规律的科学,环境生态毒理学是研究环境污染物对非人类生物及其生态系统的损害作用及其规律的科学[4,12-13]。在这些概念中的生态系统其尺度可以小到一个池塘,也可以大到一个景观、半球、生物圈。必须指出的是,不论人类自我保护得如何完善,他也不可能不与生态系统中其他成员发生物质交流,也不可能不受生态环境的制约,所以环境毒理学有时也要探讨人体健康危害与生态毒理学的关系,例如污染物的生物转化和富集问题;同时,生态毒理学在必要时也要研究生态系统的损伤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学科的研究内容就有发生相互难以区分的可能。也就是说,这两种学科各有自己的研究核心或中心,但有时彼此又会发生部分重叠,即所谓它们的研究任务和内容是“中心清楚、边缘模糊”[13]。由此可知,对于环境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上述定义的理解要避免绝对化。实际上,环境毒理学研究绝大多数是由从事医学之环境卫生学专业的人员进行,而生态毒理学研究基本上是由从事环境科学、生态学和生物学专业的人员进行,二者的研究队伍泾渭分明。在科学研究的实践中,很少有生态毒理学家进行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毒理学作用及其机制的研究,也很少有环境毒理学家进行污染物对生态系统危害的研究。这些分析均说明,在研究工作的实践上,这是两个在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上一般不会发生重叠的、不同的毒理学学科。
由于对环境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概念的模糊不清,我们常常看到一些科研论文和一些文献检索刊物往往把那些采用非人类的模式实验生物为研究对象的环境毒理学方面的研究论文错误地归属到生态毒理学的目录之下;同样,把生态毒理学方面的研究论文错误地归属到环境毒理学范畴者更为多见。为此作者提出,至少可以从以下7个方面来判断科研项目、科研工作、论文及成果是属于环境毒理学的领域还是属于生态毒理学的领域:(1)其观察和研究对象是人,还是非人类生物;(2)其研究目标是研究环境有毒有害因素对人群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还是研究对动物、植物、微生物的个体和群体的毒害作用;(3)其所研究的环境有毒有害因素的主要直接危害对象是人体或人群,还是非人类生物;(4)其所观察或研究的生物是实验室模式生物,还是野生生物(包括实验室临时养殖的);(5)其所观察或研究的实验动物是哺乳类动物如小鼠、大鼠、兔、豚鼠、狗及猴等,还是非哺乳类动物如鱼、虾、贝、蚤等;(6)其所观察或研究的实验生物是环境毒理学常用的实验室模式生物如紫露草、蚕豆(根尖)、拟南芥及Ames试验采用的标准菌株-鼠伤寒沙门氏菌株TA98、TA100等,还是生态毒理学常用的实验室模式生物如赤子爱胜蚓、大型水蚤及草鱼、青鱼、鲢鱼及鳙鱼等;(7)其采用非人模式生物所获得的结果主要是用于外推到人以探讨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作用,还是直接用于探讨环境污染物对非人类生物的危害作用[13]。
目前一些研究者对于生态毒理学与污染生态学两个学科概念也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对此我们提出:污染生态学是从生态学的角度,采用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探讨环境污染物与生态系统交互作用而导致生态危害及其规律的科学;而生态毒理学是从环境毒理学的角度,采用环境毒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探讨环境污染物与生态系统交互作用而导致生态危害及其规律的科学。这可能是为什么《污染生态学》一类著作的作者多为生态学家,而《生态毒理学》一类著作的作者多为环境毒理学家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