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过宋慈这个人?
答:历史上有宋慈这个人物。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阳人,曾祖父宋安氏、祖父宋华,均于史传无名,其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
宋慈青年时得以师从朱熹高足、建阳名儒吴雉,并结交了当时学宗朱熹的名流黄干、杨方、李方子等人。从某种程度上讲,宋慈还是朱熹的再传弟子。
年过而立之年,宋慈得以进士及第。后因战功卓著得以提升,先后担任过赣州信丰(今属江西)主簿、江西、湖南提点刑狱司,并在晚年担任了广东经略安抚使。
宋慈一直都任职地方小官,没有进入中央,且宋史无传。他的生平事迹只见载于挚友刘克庄为他作的《宋经略墓志铭》,以及清人陆心源《宋史翼》中的《循吏传》。
而包拯不但任职帝国首都长官,还进入中央任职,不但宋史有传,还被各种小说戏剧演义,所以名气比宋慈大多了。
宋慈简介:历史上真实的宋慈是断案高手吗
宋慈(1186-1249)? 字惠父,南宋建阳县童游里(今童游南山下)人。北宋时,他的高祖世卿从浙江建德县来任建阳丞而家居建阳。父宋巩是宋朝著名刑狱推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就 聪明过人,自幼受到其父的熏陶,善于观察和推理。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宋慈少年时接受的是 程朱理学的教育,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秩序和法则的代表;“理”是整个世界的依据,末有天地之前就已经存在;天塌地陷后它仍然存在,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 观点。便宋慈从小就重视实践,力求真知。在他的著作《洗冤集录》的开篇就写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意思就是说:刑罚中最 重的莫过于斩首,叛处罪犯斩首的依据就是案情,而判断案情轻重则主要依赖的就是检验。通过检验,可以看到犯人是否有冤屈,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死。
宋慈这些基本思想内涵,却与他所受的理学教育背道而驰,它们属于唯物主义思想。从小就接受理学的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的宋慈,按照常情,这样的人一定具有 浓厚的理学唯心主义。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工作中他一点也没有非礼勿视的儒家礼法,一反当时的伦理观念和具体做法,彻底打破尸体检验的禁区。他告诫当检 官员:切不可令人遮蔽隐秘处,所有孔窍,都必须“细验”,看其中是否插入针、刀等致命的异物。并特意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应抬到“光明平稳 处”。如果死者是富家使女,还要把尸体抬到大路上进行检验,“令众人见,一避嫌疑”。如此检验尸体,在当时的理学家即道学家看来,未免太“邪”了。但这对 查清案情,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这种伦理观念掩盖案件真相,是非常必要的。宋氏毅然服从实际,而将道学之气一扫而光。宋慈还制定了一整套验尸条文,例如规定检 官要亲临现场,及时检验,分析死因,不得因尸体腐烂而避而远之。朱程理学熏陶下的儒家弟子,却不蹈传统的中庸之道,展现了令人诧异的辩证思维。是什么原因 导致一个人身上会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思想呢,在宋慈身上又留给我们一个难解历史之谜。
南宋开禧元年(1205),他进京入太学,深受 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遂拜其为师。期间,真德秀传授给了宋慈很多知识。嘉定十年(1217)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 赴任。宝庆二年(1226年)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当时宋慈已经迈入40岁门槛,才开始真正步入仕途。
南宋政府从建立之日起,就一直 面对着对富庶江南虎视眈眈的金朝和蒙古的威胁。随着宰相韩腚凶橹谋狈サ氖О芎汀凹味ê鸵椤钡那┒ǎ纤握黾恿讼蚪鸸狈畹囊睿阅纤握此担 无疑是雪上加霜,国和益加衰弱。而宋慈所任职的赣州却是贫瘠地区,加之朝廷的层层盘剥,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被逼无奈的农民发动了多次起义。因宋慈 在平定“三峒贼”饥民暴动中有功,被朝廷授予“舍人”称号。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多所赞助。任期届满,江西提出点刑狱使叶宰 聘宋慈为慕僚。绍定四年(1231),得福建路招捕使陈|推荐,宋慈得任长汀县令。
宋慈居官清廉刚正,体恤民情,不畏权豪,决事果 断。他在长汀县莅任之初,了解到当地的食盐由福州经闽江运来,历时一年,中间环节盘剥严重,盐价过高,百姓不胜负担。于是经过考察多方咨询后,改从潮洲沿 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用3个月,大大节省运费,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
端平三年(1236),同知枢密使魏了翁 聘宋慈为幕僚。理宗嘉熙元年(1237),他任职邵武军(今属福建),仅及周年,民有余念。次年,浙西饥荒,宋慈奉诏入境,叹曰:“强宗巨室,始去籍以避 赋,终闭粜以邀利,吾当其谋尔。”于是实行“济粜法”,他建议把地方居民按贫富分为五等户。这五等户中最富有者出存粮的一半用来捐献,另一半按官定价格出 售;较富有者的存粮只卖不捐;中等不卖也不捐;次贫者按其所需数量,官府救济一半,自己购买一半;赤贫者全量救济,并减免租税。朝廷采纳了宋慈的建议,颁 布了法令,富户不敢违命,从而使百姓、贫者得以度过荒年。这得到了理宗的高度评价,“分忧中外之臣”,并赠“朝议大夫”的称号。宋慈死后,皇帝理宗为表彰 他的功绩,曾为宋慈御书墓门“慈字惠父,宋公之墓”,凭吊宋慈功绩卓著的一生。
在他为官的20余年间,本着理学家审慎治学的精神,戮 力以赴,颇有治绩,很受民众的爱戴。他抱着“事莫重于人命”的信念,凡决狱理刑,始终“以民命为重”,“于狱案”采取“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的 严肃态度。发现吏仵奸巧欺侮,则亟予驳正;若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决不率然而行。深入查访,听讼清明,决事刚果,雪冤禁暴,不畏权势,积累了丰富的检验 经验。尽管宋慈任上都做过哪些事,在皇家典册、秘府要籍里可考资料不多,但其躬身从事仵作检验的事迹仍有零星见于记载。
嘉熙三年 (1239),宋慈53岁,任广东提点刑狱(掌管刑法狱讼的官吏)。在这以前,那里的官吏多不作为,积留大量狱案。他一到任,便着手处理大批悬案、积案, 调查现场,验证材料。史称他“下条约,立期程,阅八月,决辟二百余”。宋慈办案严肃认真,执法如山,而且不畏权贵,决事果断,经8个月的检查,处决了一批 犯人,昭雪了一批屈打成招的冤命案,解决了一大批疑案、积案,铁面无情地惩处了一些贪赃枉法的基层执法狱吏。他这种“雪冤禁暴”的事迹,在百姓中赢得了好 名声,群众颂之为“清官”。从此,声名大震,时人称他“以民命为重”、“听讼清明,决事刚果”,“声望与辛(弃疾)、王二公相颉颃焉”。
嘉熙四年(1240)移任江西堤点刑狱,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使道路畅通,秩序安定,民心大服。淳佑元年(1241),宋慈知常州军事。淳佑五 年(1245),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任满,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淳 佑七年(1247),任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淳佑九年,拔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
宋慈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唯 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 之又慎。宋慈虽然40岁时才踏上仕途,但在20多年的官宦生涯中,却曾4次担任南宋省一级的司法官――提刑。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 验。认真审慎的实践,使他认识到“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于是博采近世所传诸书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数家,荟萃 厘正,参以自己的实际经验,于1247年任湖南提点刑狱时,完成了《洗冤集录》的编篡工作,并刊于湖南宪治,供省内检验官吏参考,以指导狱事的检验,达到 “洗冤泽物”的目的。此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时和后世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几乎被“奉为金科玉律”,其权威性甚至超过封建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
淳佑八年(1248),宋慈任宝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听讼清明,决事果断。翌年,升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使。一日, 他忽患头晕病,仍然参加祭孔典礼。从此委顿不起。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于次年七月十五日,归葬建阳县崇雒里(今崇雒乡)建阳宋氏祖居 地昌茂村。
宋慈的生平在《宋史》中并无记载,而是从南宋诗人刘克庄为其撰写的墓志铭中得来的。宋慈因守父孝闲居建阳老家时,刘克庄与 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30年后,刘克庄惊闻宋慈逝世的消息后,悲痛欲绝,为其写下《宋经略・墓志铭》。在墓志铭中赞他“奉使四路,皆司臬事,听讼清明,决 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滑甚威,属部官吏以至穷闾委巷,深山幽谷之民,咸若有一宋提刑之临其前。”
宋慈是我国法医学先驱,他抽丝剥茧,断案释疑,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的经验篡写的《洗冤集录》。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宋慈也因此被界内公认为法医鼻祖。
《洗冤集录》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的著作。他认为“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因此对尸体现象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归纳。其中 有不少结论是符合近代法医学原理的。作者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认为“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要“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 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他还提出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亲自填写的尸体检验原则。
《洗冤集录》现存最早的版本是元刻本 《宋提刑洗冤集录》。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全书分为5卷,13条,7万字,主要包括检官的工作规范;尸伤的症状和检验;应急抢救措施;各种 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各种锐器损伤;交通事故损伤;高温致死;中暑;病死、疾死等等,涉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众多领域,与现代法医学的范畴 大致相同。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向我们展现了我国古人的聪明才智和奇妙的法医知识。
在周星驰那部经典的《九品 芝麻官》中,就呈出现了一段滴血认亲的场景。而在《洗冤集录》中,就记载了用滴血法作为直系亲属亲权的鉴定方法。即是将父母与子女的血液和在一起,视能否 融合来鉴定有否亲属关系。或将子女的血液滴在骸骨上,如果是亲生的,则血入骨,非则否。这种方法实际效果并不确实,因为子女的血型虽受父母的影响,然并不 都是相同的。但此法包含有血清检验法的萌芽。
精炼平实的《洗冤集录》,化腐朽为神奇,演化出了很多不可思议的古代刑侦手段。在某种特 定的状况下,一个男人是失足落水还是死后抛尸,取来他的头骨就能得到答案。将头骨弄干净,放在盆中,用热水从头顶浇灌,如果盆中有泥沙,证明落水时曾挣扎 呼吸,泥沙进入五官内,又在热水的冲洗下进入盆底。如果盆中没有泥沙,往往是死后抛尸,因为被害人呼吸已停,气息已止,所以泥沙不入。一个人死于意外还是 他杀,在检官的抽丝剥茧中会冲破重重迷雾,而《洗冤集录》就是检官手中的武器。
《洗冤集录》中记录了一些刑事案例和检验手段,虽然有 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但当时的确是非常有效的检验手段,令人拍案叫绝。在书中记载了一个晒镰刀的故事,一位男子被人杀死,浑身有伤十余处,都是镰刀斫 伤。检官发现财物无损、衣物俱在,断定这是一桩仇杀案。经过调查探访,检官锁定了嫌疑犯。他让附近居民交出家中所有的镰刀,分别排列地上,总共有七八十把 镰刀。当时正值盛夏,苍蝇聚集在其中一把镰刀上,停留不去,检官揪出了这把镰刀的主人。检官说,苍蝇嗜血,这把镰刀杀人后血腥气仍在,导致苍蝇聚集,而其 他镰刀则无此状况,可以推断这把镰刀的主人曾经杀人的事实。在证据面前,杀人者低头认罪。
《洗冤集录》还记录了蒸骨验伤的方法,把一 具尸骨洗净,用细麻绳串好,按次序摆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个长5尺、宽3尺、深2尺的地窖,里面堆放柴炭,将地窖四壁烧红,除去炭火,泼入好酒二升、酸醋 五升,乘着地窖里升起的热气,把尸骨抬放到地窖中,盖上草垫,大约一个时辰以后,取出尸骨,放在明亮处,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进行尸骨的检验,“若骨 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微荫,骨断处其接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则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踪有损折乃死后痕”,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 红油伞下展现。现代科学证明了,红油伞吸收了阳光的部分射线,使当时的检官看到了他想看的事实。
《洗冤集录》不仅是我国,也是世界法 医学史上最优秀的文化遗产之一。1247年,当西方社会还处在中世纪茫茫黑暗时,中国就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洗冤集录》比意大利 人图纳图?菲德利写出的《医生的报告》早了整整350年,相继被翻译成朝鲜、日本、英、法、德、俄等多国文字,至今仍然具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直 到目前,许多国家仍在研究它。其影响非常深远,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其中贯穿着“不听陈言只听天”的求实求真的科学精 神,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值得发扬光大。
南宋末战乱频仍、兵祸连接,宋慈的事迹和身世逐渐模糊,但《洗冤集录》却时时提醒人们,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兢兢业业的大宋提刑官,历史上曾经有一个重证据实的理性年代,人文大宋得到了世界的推崇。宋慈也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中国福尔摩斯~
是第一个法医。到清朝人们还用他写的那本书来断案